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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後來,開始寫字,

才發覺所有的文字都是音符,所有的書寫都有一種旋律,

可以邊寫、邊唱,像在耳邊輕輕哼著的歌。

 

 

 

初次翻開書的第一頁,是震撼。

我認識的字詞有點少,只能用這兩個字形容(ry)總之就是這樣了(#

開頭不是什麼驚心動魄的戰鬥故事或是扣人心弦的戀愛故事,要說的話,這是一股清流,流過了被身心,清涼的感覺讓自己渾身舒暢(?

也許過久了就會忘記,但是某些時候又一定會在想起來。是個很平淡的、平淡至極的故事。

 

人稱部分,作者非常的厲害,不管是用哪個人稱開頭,都可以寫得非常的細膩,那細膩不是累贅,是加筆。

不多不少,剛剛好的形容、剛剛好的比喻、剛剛好留下來的感覺讓人足夠回味。

 

每一篇目測下來,幾乎都是不到三千字的短文,雖然他文中放的文長度都不一,但是大多都是這般短短的文章。

文章是由非常多非常多的短文集結而成的,每一篇都可以獨立觀看,但是湊起來之後似乎又可以連成一整個故事,但是不明顯。

 

文中用了大量的電影,是的。電影。

讓我覺得這本快變成電影導讀本了(ry)講個電影的名稱,然後在敘述一下裡頭的內容,湊巧的帶到了文中主角的感覺,雖然不斷的一直用電影這塊看到後面其實有點膩了,但卻也很佩服作者可以這樣。

裡頭很多人名,電影導演的,明星的、藝術家的,基本上我腦袋有點貧弱,所以我看完後我還是沒有記住(#

 

如果要說的話,我還是最喜歡第一篇的《給愛麗絲》了,當然《贅肉》這個也非常的好。

每一篇都每有一篇的特點,溫柔的,憂傷的,且傷感的,最後留下了讓人無限回味還有思考的字句。

 

看完後有總與世隔絕的感覺(?)可能是當時我待的地方太安靜了(ry)

 

最後打打書後面的簡介吧(#

 

如何回過頭去裡解生命最初的書寫?如迂迴的旅徑,在一總最原初的感性與形成中的智性間的複雜線索;

後見之明、追憶、鄉愁,遂構成作品題材到語言的共同內在。橫跨著漫長時間而零星留下的痕跡,最終或許面對著如下的關鍵詞:知識與愛情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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